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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申报鉴定条件(五个等级)

1.申报初级技能鉴定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 学徒工学徒期满的人员,本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2) 经各级各类就业培训机构培训的毕(结)业生 ;

3) 大、中专毕(结)业生;

4) 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的人员。

2.申报中级技能鉴定条件:(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2) 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人员;

3) 在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4)大专院校部分以技能为主专业的毕(结)业生。

3.申报高级技能鉴定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2)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术学校的毕(结)业生或经批准的高级技术培训机构毕(结)业生;

3)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的人员;

4)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或非职业院校(但专业性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4.申报技师技能鉴定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2)技师学院或经批准的技师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

3)职业培训学校的毕(结)业生,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

4)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8年以上的人员;

5)在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技校生,7年以上的大专生(但必须先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6)符合技师破格评审条件的人员;

5.申报高级技能鉴定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2)符合高级技师破格评审条件的人员;

国家石材护理工培训 1.理论培训2.实地培训 3.审批考试 4.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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