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与考核对象及条件
1、培训与考核对象:河南省及周边地区从事石材应用护理专业的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酒店业管理人员、保洁公司相关人员、清洗公司有关人员和有志于本行业的各界人士等。
2、申报条件:
(1)初级工:初中以上学历毕业
(2)中级工: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高级工: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证书两年以上。
二、培训方式与内容
自学和办班辅导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实践。鉴定工作统一安排约5天时间的集中培训,由富有实践经验的业内专家和工程师授课辅导并指导实践。(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1、理论部分:石材基础知识,石材养护的必要性和意义,石材的防护与养护,石材病症的防治,石材的整体研磨、石材再结晶硬化处理技术,国内外石材养护现状;
2、实操部分:按照协会制定的《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实际操作,掌握操作要点。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加问答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四、颁发证书
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合格者,由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并加盖公章的职业资格 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寻。